ag女优厅

当前位置:首页 > 子站 > 政务公开 > 法规文件


《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》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

发布时间:2020-01-20信息来源:林业局字号:【】【】【


  1月16日,省长唐登杰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,研究通过《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办法》。
  会议指出,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,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,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。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,要坚持生态优先、科学布局,坚持总量提高、优化提升,坚持依法引导、严格管理,以国土空间规划为遵循,严守生态保护红线,优先保障重点生态区位,推动生态公益林布局、规模、结构更加合理。要严格落实占补平衡、先补后用,健全生态赎买、生态补偿等制度,不断完善森林生态功能,有效保障全省国土生态安全,巩固拓展我省生态优势,在更高水平上实现生态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。

打印】【关闭】【收藏